廣州法院全面實施最嚴格的任職回避制度,杜絕“父子兵”“夫妻檔”,實現放權不放任,強化審判權運行監管。記者從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日前印發實施《關于嚴格執行任職回避制度的實施細則(試行)》,對全體工作人員任職資格進行“年檢”,不符合任職條件的一律調離審判及領導崗位, 并要求轄區11個基層法院同步排查。
文/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魏麗娜 通訊員楊曉梅、隋岳
最嚴規定:司法輔助人員也需要任職回避
“除法院領導干部和審判、執行崗位法官,司法輔助人員需要任職回避,將父母及子女的配偶全部納入年檢范圍!北茸罡呷嗣穹ㄔ阂幎ㄟ嚴的回避制度,讓廣州法院工作人員感受到從嚴治院不是空談。
近期,廣州中院包括政法干警、事業編及聘任制司法輔助人員的配偶、子女、父母從事律師執業的工作人員,每人都填報了一份《法院工作人員配偶、子女、父母從事律師職業情況申報表》,如實申報親屬從事律師職業的情況。
如有不如實填報者,將定性為瞞報行為,不予提拔任用,并采取責令退出法官員額、降職降級、調離審判崗位、誡勉談話等組織處理和違紀處分措施。
為什么要實行更加嚴格的任職回避制度?廣州中院院長王勇認為,隨著司法改革的落地,司法權分散行使的特點突顯,廉政風險點由院庭長向合議庭和獨任法官,甚至是司法輔助人員轉移,進行更加嚴格的任職回避審查,對充分放權、有效控權、廉潔用權,保障審判權健康運行尤為重要。
2016年9月29日,廣州法院1069名法官宣誓入額,4年中僅廣州中院就陸續招聘司法輔助人員422人,以法官、法官助理及書記員“1∶1∶1”模式組建起的審判團隊,使審判權運行機制發生了結構性改變,監管難度增加。
還信于民:用嚴管真管決心杜絕人情審判
“打官司”不能成為“打關系”。讓“夫妻檔”“父子兵”照照陽光,摸清“家底”,動員全社會監督,是廣州法院這次任職資格審查的核心理念。
“面對日益復雜的監管局面,從嚴治黨、從嚴治院,杜絕可能的人情關系,才能從源頭上減少權錢交易、訴訟掮客等司法腐敗機會!睆V州中院副院長吳筱萍說。
不久前,廣州中院林法官主動向人事部門提出回避申請,她丈夫取得了律師執業證,自愿要求調離審判部門,放棄成為入額法官的機會!白鳛榉ü僮约簳䥽栏褡袷芈殬I操守,但為避免嫌疑,雖有遺憾也愿回避!币酪啦簧岱ü偕矸莸乃裏o奈地說。
據了解,需要任職回避的法院工作人員,選擇配偶、子女、父母進行執業回避的,可以申請不任職回避的,但是必須簽署《法院工作人員任職承諾書》,并承諾任職期間對親屬進行監督提醒。
法院將通過廣州審判網等途徑向社會公布不任職回避的工作人員名單及其親屬從業情況,并設置監督舉報電話,創新性地將法院工作人員任職資格列為司法公開的重要內容。
“監督實、問責嚴,才能從根本上避免法官私人利益與社會公共利益發生沖突的機會,防止人情關系影響法院審判工作,還信于民!蓖跤略谡劦奖O管方式創新時表示。
接下來,廣州法院將依填報情況,在全市范圍內對需任職回避的工作人員,進行一次再梳理,不適合領導、審判崗位的堅決調離。用嚴管、真管的決心,消除百姓心中的徇私舞弊疑慮,杜絕人情審判。
近兩年,廣州法院用改革的方式去解決改革中出現的新矛盾、新問題,監管網越織越密,制度籠子越扎越緊,審判權運行受到全方位監管。
任職回避制度亮點
1.范圍擴大:增加父母和子女的配偶
廣州市兩級法院工作人員,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在廣州市法院轄區內從事律師職業的,均適用任職回避制度。
2.全員覆蓋:增加事業編、合同制員工
需要任職回避的法院工作人員包括兩級法院工作的政法編、事業編、合同制工作人員。
3.處罰嚴厲:瞞報將調崗、降級、責令退出法官員額
不如實填報《法院工作人員配偶、子女、父母從事律師職業情況申報表》屬瞞報,視情節給予不予提級提職、誡勉談話、調離崗位、降職降級、責令退出法官員額等處理。
4.細則明確:三種情況需主動申請回避
(一)個人或與他人合伙開辦律師事務所的;(二)以律師身份為案件當事人提供訴訟代理的;(三)以律師身份接受委托,為案件當事人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等有償法律服務的。
5.社會監督:公示不申請任職回避的人員名單
不申請任職回避的工作人員應當簽署《法院工作人員任職承諾書》。紀檢監察部門將通過廣州審判網等公布不任職回避工作人員的名單,其配偶、子女、父母的從業情況及監督舉報電話。
數據:
截至6月底,廣州中院因任職回避調整崗位的已有13人,其中領導干部崗位6人。選擇配偶回避的11人,選擇父母回避的1人,選擇子女(包括子女的配偶)回避的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