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靠,即所謂“企業掛靠經營”,就建筑業而言,是指一個施工企業允許他人在一定期間內使用自己企業名義對外承接工程的行為。允許他人使用自己名義的企業為被掛靠企業,相應的使用被掛靠企業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的企業或個人(個體工商戶和其他有經營行為的自然人)為掛靠人。最高人民法院在制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時并沒有直接將該行為定義為“掛靠”,而是表述為“借用”,即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從事施工,“掛靠”與“借用”實際上系同一概念!督ㄖā芬褜炜啃袨樽鞒隽私剐砸幎!督ㄖā访鞔_禁止掛靠行為,該法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禁止建筑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明明知道此行為是國家明令禁止的,但廣東十六冶建設有限公司近年來卻以此為主業,向掛靠企業或個人收取不法資金。經調查,廣東十六冶建設有限公司在股改后的幾年中,目前涉訴案件高達80多起;已被執行案件70余起。這種因掛靠引起的行業亂象必須整治,而且在有些案件中掛靠人叫苦連天,實際施工人工程施工完工后,還結算不到工程款。實際施工企業因工程款得不到企業被拖绔,有些人債臺高筑無以為生。廣東十六冶有限公司在掛靠人工程施工中沒有完善管理,事后借故成為拒付、拖延、拖欠的借口,尤如低進放水養魚,魚肥了該公司某些人就以其企業優勢借口盤剝掛靠人,甚至有人為此還身陷囹圄中。對此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絕不留任何死角,相關部門已經通過舉報及網上調查掌握相關信息,隨后將做后續跟蹤報道將這些違法行為公諸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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