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樊珊 菏澤報道
11月20日,菏澤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召開2020年11月份新聞媒體通氣會。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從會上獲悉,11月1日至11月20日,菏澤市城區共查處各類道路交通違法行為11.1萬余起,其中重點交通違法行為2347起,飲酒駕駛、醉酒駕駛454起,刑事立案15人,刑拘2人,共教育、勸返、勸阻電動車5000余起,為群眾免費辦理電動車牌3000余副。
“五大曝光”情況公告
。ㄒ唬終生禁駕人員
馮飛飛,男,因交通肇事逃逸構成犯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終生禁駕。
宋戰豪,男,因醉駕致人死亡構成犯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緩刑二年并終生禁駕。
王金柱,因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判處終生禁駕。
。ǘ高危風險運輸企業
菏澤市騰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菏澤德寶運輸有限公司、菏澤立達運輸有限公司、山東大鶴物流服務有限公司、東明縣第二運輸公司,名下均有多輛重點車輛存在多起交通違法未處理,存在交通安全隱患。
。ㄈ事故多發路段
251省道與吳店環鎮路口處,存在交通安全隱患,請駕駛員朋友路過該路口時減速慢行,注意行車安全。
牡丹南路劉廟路口為事故多發路段,請駕駛員朋友路過該路口時減速慢行,注意行車安全。
昆明路右轉進入銀田農貿城一號門處極易與直行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請路經此地駕駛員及行人注意防范。
。ㄋ模突出違法車輛
魯RQ9728、魯RN0729、魯RQ6225、魯RN121536輛重型貨車違法未處理次數較多。
魯RM8209、魯RM8206等七輛運輸車輛存在夜間闖禁區的交通違法行為。
。ㄎ澹典型事故案例
1、牡丹區大隊案例
2020年10月20日8時15分許,李某某駕駛車牌號為魯R***51的重型貨車,魯R***H掛號半掛車行駛至菏澤市市區長城路與解放大街交叉口北200米處時,因倒車未觀察后方情況,與王某某駕駛車牌號為魯R***86的小型客車發生交通事故,致兩車受損。
當事人李某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第五十條機動車倒車時,應當察明車后情況;確認安全后倒車,不得在鐵路道口處交叉路口、單行路、橋梁、急彎、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車!敝幎。當事人李某某負全部責任;當事人王某某無責任。
在此提醒廣大貨車駕駛員朋友,由于貨車車身較高較長,存在視線盲區,駕駛貨車時一定要增強交通安全意識,充分考慮視線盲區,倒車時請密切留意視角盲區的車輛和行人或安排專人觀察指揮,必要時應停車讓行,確保安全再通行。同時,對于其他車輛及行人,也要加強自我保護意識,與大車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切勿與大貨車搶行爭道。
2、開發區大隊案例
2020年9月20日5時30分許,陳某某駕駛豫LA***5號低速貨車沿長江東路由西向東行駛至陳集鎮焦莊村處時與對向行駛馬某某駕駛的電動兩輪車發生碰撞,致馬某某受傷,雙方車輛損壞,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后馬某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陳某某駕駛機動車未按規定實行右側通行的行為是事故發生的原因。陳某某駕駛機動車未按規定實行右側通行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
陳某某駕駛機動車未按規定實行右側通行的違法行為是事故發生的全部原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確定陳某某承擔此事故的全部責任,馬某某無責任。
一場事故一場禍,一個疏忽,一次違法就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結局。在道路上逆行,屬于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不僅妨害其他車輛的正常行駛,危害到整個道路的行車秩序,還極易釀成交通事故,害人害己。開發區交警廣大交通參與者: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是對自己負責,也對他人負責。另外,電動車駕駛人務必要佩戴好安全頭盔!
3、高新區大隊案例
2020年10月11日12時,魏某某駕駛電動兩輪車,在菏澤251省道何樓辦事處二中路口處,與李某某駕駛小型轎車發生碰撞,造成魏某某受傷,兩車受損。根據現場視頻顯示,當時小型轎車行駛方向剛好黃燈閃爍即將變為紅燈,此時小型轎車不但不停車等候,反而加大油門加速通過。而此時電動車方向是紅燈,電動車駕駛人魏某某想早點過去,闖了紅燈。兩人都是未按交通信號指示通行,所以造成了該起事故。
黃燈主要起的是一個過渡的作用,黃燈亮起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是為了清空路口以變換信號,對于已經超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如果在黃燈亮了之后,車子沒有到達停車線的,這樣的情況就不能夠再向前行駛了。也就是說,當司機看到綠燈閃爍或是綠燈倒計時,第一個反應就應該是讓車子減速,不能加速搶行。